案底,即前科,是指某人过去有被刑罚处罚的记录,这是已经发生过的历史,没有任何人可以撤除,否则就是违规违法。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定情形下,可以封存犯罪记录。对于撤案,应当由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按法定程序进行。
《刑法》第一百条前科报告制度
1、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2、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案底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同上)
原起诉(或上诉)案由:
申请人于Х年Х月Х日向你院起诉ХХ一案。
现因被申请人······(写明原因),现决定撤回起诉。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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