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无因管理中的受益人权利问题。如果管理人的行为违反了受益人的意愿,那么受益人不得向管理人支付任何报酬或补偿。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的,必须向对方支付必要的费用。我国法律规定,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权利;但受益人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的除外。
在无因管理中,如果管理人的行为违反了受益人的意愿,那么受益人不得向管理人支付任何报酬或补偿。
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的,必须向对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我国法律规定,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权利;但受益人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的除外。
管 理 人 不 享 有 无 因 管 理 权 利 , 受 益 人 是 否 需 要 支 付 费 用 ?
根据《民法典》第1185条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行为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受益人需要支付费用。同时,管理人不享有无因管理权利,也不得要求受益人支付费用。
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行为应符合受益人的意愿,否则将违反法律规定。但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时,管理人仍享有无因管理权利。受益人需支付必要的费用,同时管理人不得要求费用。根据《民法典》第1185条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行为支出的必要费用。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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