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意外死亡,赔偿应该怎样处理?
时间:2023-07-07 20:50:59 49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建筑工地非工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地非工死亡赔偿标准是一次性的公网补助金的话,一般情况下是按照上一年度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支配的20倍,除此之外的还有一些丧葬费用的补助费,当然,一些具体的前期治疗费用,还有就是对于亲属的抚恤金也需要支付。因工死亡待遇包括: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增加10%

(4)交通费等。

协商不成,可在事故发生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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