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宣告的法律影响包括从破产宣告那天开始,债务人将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为了债权人的利益有必要继续经营时,必须得到法院的许可。此外,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
破产宣告的法律影响包括以下几点:首先,从破产宣告那天开始,债务人将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如果为了债权人的利益有必要继续经营,就必须得到法院的许可。第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
个 人 破 产 申 请 的 法 律 限 制
个人破产申请的法律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债务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2. 债务人具有完全财产,即债务人拥有的财产能够清偿全部债务。
3. 债务人的债务达到一定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的债务总额达到人民币五万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债务总额达到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其他债务人承担的债务达到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4. 债务人不能同时担任破产申请受理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合议庭成员。
5.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申请破产申请期间不能同时担任其他破产申请受理法院的合议庭成员。
6. 债务人有法定代理人,但未和解的债务人不得与其法定代表人共同参加同一破产程序。
7. 债务人在申请破产前六个月内,不得转移、处分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8. 债务人在申请破产后六个月内,不得进行与破产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
9. 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10. 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务人进行清偿。
以上为个人破产申请的法律限制,这些限制是为了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同时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破产宣告的法律影响包括从破产宣告那天开始,债务人将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为了债权人的利益有必要继续经营时,必须得到法院的许可。此外,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个人破产申请的法律限制包括债务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完全财产、债务人的债务达到一定数额、债务人不能同时担任破产申请受理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合议庭成员、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申请破产申请期间不能同时担任其他破产申请受理法院的合议庭成员、债务人有法定代理人但未和解的债务人不得与其法定代表人共同参加同一破产程序、债务人在申请破产前六个月内,不得转移、处分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在申请破产后六个月内,不得进行与破产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债务不得对个别债务人进行清偿。这些限制是为了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同时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零八条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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