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岁的王林(化名)是沙区杨公桥一家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上世纪90年代初,他与同厂女工洪梅(化名)结婚。1993年,我儿子出生了。虽然这对夫妇经常为小事吵架,但为了儿子,火山从未喷发。
王和林通过节俭的生活节省了很多钱。两年前,他们在沙区某楼盘买了一套商品房。王林说:“我以为儿子十几岁的时候,反正房子就是他的,所以买房子的时候直接写了他的名字。”。据了解,实际上,这对夫妻最真实的想法是担心将来房子转让给儿子时会被征税。
去年底,王林多次提出“把綦江农村80岁的母亲送到家里养老,遭到洪梅的强烈反对。”我不能活在今天!”在接受采访时,王林宇很生气。他说,他忍受了10多年,“这次我们得走了!”
经过一番争斗,洪梅终于同意离婚。问题是,家里唯一有价值的东西是什么?如何划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儿子的个人财产?
“如果我真的离开,我只想得到我的那份。”王林说,他的退休工资不高,“没有房子,以后只有街道。”王林说,即使他们不离婚,他们也希望把房子带回自己的名下我儿子只有10岁的时候很自私。他从不知道如何关心他的父母。我们老了,他翻身不知道该怎么办?”王林说,在同事和朋友中,他看到了太多伤心的事情,“等我死了再给他也不晚了。”
据房管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透露,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家长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买房,“有的会。”以后肯定要吵架了。“据说房屋产权的转让只能通过出售、继承、赠与等几种方式进行”,因为登记的儿子不可能直接改回来。”据律师介绍,现实生活中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父母给孩子送礼的行为,另一种是父母直接考虑将来过户的麻烦而写孩子名字的行为。第二种情形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购买房产的出资人是父母,父母购买房产时,有争议的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赠与意向。律师认为,分房最直接的方式是通过诉讼将房屋产权转回父母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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