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顾名思义,新建的商品房进行第一次交易是“一手房”,第二次交易就是“二手房”,是指已经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房屋进人房地产二级市场进行交易的自用房。二手房包括二手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经济实用房等。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调整二手房买卖的基本法律。另外,为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稳定房地产交易价格,我国制定了大量涉及二手房买卖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各地也出台了很多相关法规、规章。比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城市房产交易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房地产二级市场中出现的各类纠纷也有相应批复。这些法律、法规、规章、批复等对规范二手房的买卖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民法典》颁布并实施以后,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将作为《民法典》的重要调整对象之一,二手房的买卖必将在《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约束下日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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