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需要偿还,夫妻双方都需要偿还。债务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消除,所以夫妻离婚后仍然需要偿还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指下列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买这些财产承担的债务;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承担的债务,或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共享所承担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以及负有法定义务的人的债务;
(五)抚养子女的债务;
(六)有赡养义务的老年人的债务;
(七)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和培训费用的债务;
(八)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的共同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用婚前财产偿还吗
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用婚前财产偿还,只要双方同意是可以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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