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与空运提单的区别
时间:2023-05-07 14:12:40 10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海运提单和空运提单之间的区别通常用于海运。海运提单是指船舶或其代理人在收货时向托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它也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在法律上,它具有所有权证书的效力。在目的港提货时,收货人必须提交正本提单

运单广泛应用于海运、空运、陆运和铁路运输。它不仅是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的运输合同,也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航空货运单还可作为货物收取的依据和海关检查放行的基本文件。然而,航空货运单不是代表航空公司的提单。在航空货运单的收货人栏中,必须详细填写收货人的全名和地址,而不是做一个指示性标题。提单本身是一份所有权凭证(即提单代表货物),可以转让和背书。海运单不是。海运单仅表示货主与承运人之间存在运输合同,承运人需要根据合同要求提供运输服务。当然,由于海运单不是所有权凭证,它不能同时转让,由于所有权凭证的属性,提单可以是持票人,持有提单的人被视为货物的合法所有人。运单必须登记,持有运单的人不能被视为货物的所有人。货物的法定所有人必须是运单上指定的人

航空运单与海运提单有很大不同,但与国际铁路运单相似。它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重要货物运输单证。本合同为双方委托的运输合同,其内容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航空货运单不可转让,持有航空货运单并不表示可以主张货物所有权

航空货运单是发货人和航空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与海运提单不同,航空货运单不仅证明了航空运输合同的存在,而且航空货运单本身也是托运人与航空运输承运人之间订立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货物到达目的地并交付给货运单上记录的收货人后,该提单无效。航空货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货物接收证书。航空货运单也是货物的收据。发货人发运货物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将其中一份(即发货人的副本)交给发货人作为收到货物的证明。除非另有说明,否则,航空货运单是承运人收货和装运状况良好的证明。

航空货运单是承运人收取运费的单据。航空货运单记录收货人承担的费用、应付给承运人的费用和应付给代理人的费用,并详细列出费用类型。

航空货运单是报关单之一,航空货运单是出口时的报关单之一。当货物到达目的地机场进行进口报关时,航空货运单通常是海关检查和放行的基本文件

航空货运单也可以用作保险凭证。如果承运人承担保险或发货人要求承运人办理保险,航空货运单也可以用作保险凭证。海运单和提单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提单不仅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而且是所有权凭证。海运单只具有与货物收据和运输单据相同的两个属性。它不是标题文件

2。提单可以采用所有权顺序、一般背书、流通和转让的形式:海运单是非流通单据。海运单表明已确定的收货人,不能转让和流通。海运单和提单都可以采用“已装船”或“收货待运”的形式。海运单正面区域各栏的格式和编制方法与海运单基本相同,只是海运单的收货人栏不能做成指示性标题,具体收货人需要编制和确定。

4。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和承运人随提单提货和交付货物。海运单上的收货人不出示海运单,仅凭发货通知单或其身份证明提货,承运人凭收货人的正确身份证明提货。

5。提单可分为全格式提单和短格式提单,而海运单是一种短格式单据,背面没有详细的装运条款,但它包含一个可以引用海运单背面内容的条款。

6。海运单和记名提单(straightb/L)虽然都有指定的收货人,并且没有背书转让,但它们本质上是不同的。记名提单是提单的一种。这是一份所有权文件。有了直接提单,收货人可以在交货时提货,但不能用海运单提货。简单,操作方便,有利于货物转移。

其次,交货方便、及时、性价比高,收货人提货时无需出示海运单,不仅解决了一般短距离海运货物到港而提单未到的问题,而且避免了延迟交货滞期费、仓储费等问题,第三,海运单不是所有权凭证。扩大海运单的使用,可以为今后实施EDI电子提单提供实践基础和可能性。

2。双方买方的赊销或付款应用于转让所有货物,前提是提单已失去其意义。

3。长期、完全信任、密切相关的合作伙伴之间的业务/

4。无财务风险的家庭个人物品,具有商业价值的样品。

5。在短途运输的情况下,货物通常先到达,而提单却没有到达,因此应使用海运单。

海运单的不足及解决办法

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国际海事委员会制定并通过了《海运单统一规则》

海运单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进口商是收货人,但他不是运输合同的承包者,与承运人没有合同关系。如果出口商在装运和托收后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提出更换收货人的建议,则原收货人无权采取行动。:“同时,第6条规定:“托运人有权选择转让接收货物的控制权,但应在承运人收到货物之前行使控制权。这种选择权的行使应在海运单或类似单证中注明。"这一规定不仅明确了收货人与承运人之间存在法律合同关系,而且终止了托运人在原收货人提货之前变更收货人的权利。

2.对于出口托运人而言,海运付款单项下的货物经常到达,而单证却不到达如果进口货主拒收或延迟货款,出口商将有货物,以避免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考虑把银行作为收货人,这样货物的权利掌握在银行手中,直到进口商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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