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启动对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这将是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通过以来,首次进入法律修改程序。近几年,网络食品交易量剧增,但在这一领域却存在着巨大的法律空白。此次提请审议的食品安全法对网购食品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填补了法律监管的空白。
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万亿元人民币,其中网络零售额超过1.85万亿,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02亿人,如今网络购物已经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一种重要的交易形式,网络购物的品种也从最初的衣服、电器涵盖到今天的各个领域,淘宝、京东商城、我买网、1号店等多家网络交易平台都在进行食品在线交易。近日,记者致电了多家网络交易平台,对于网购食品质量问题的一些措施进行了咨询。我们这边的1号店的商品的话都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的,这个质量方面您可以放心。如果有什么问题的话,您到时候出具一些证明,我们这边是会赔付的。我们这边的话肯定是要按照国家一个食品质量法来进行赔付的。
是有保障的,这个您放心好了。如果说进口的话,我们这边在检测的时候,也都是会让他提供相应的报关单给我们的。出现什么问题比如说这个是假货这类的,天猫呢是支持退一赔四的。退一就是您把货物退过去,给四倍的赔偿。
然而,由于网上销售食品准入门槛低、经营地点不固定、缺乏正规手续,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混杂其中,网购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消费者的重视。北京的沈女士和很多普通的消费者一样,经常通过网购来购买食品,也总会遇到不尽人意的时候,让这种便捷的购物方式,变成了负担。
你要退货,自己还得套着钱,我东西没买着,我还到搭钱,我还要去找快递,还要打包装。退东西是挺麻烦的,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在网上买(食品)了,如果是假的有质量问题,要么我就很痛苦能退了,如果退起货来都非常费劲的话,都不愿意买。
现行《食品安全法》并未涉及到对食品网络交易的监管,在网购盛行的今日,这无疑会给消费者带来诸多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填补了这一监管空白,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应当查验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或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此,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表示:假品牌的、临近保质期的临界食品,还有三无食品,这都是在网购当中最容易遇到的。这一次的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呢,就让它不再可能存在于一个真空地带了。无照经营呢也是网购食品安全的一个最突出的隐患,这一次的修订,必须让他们要持证上岗。同时呢,让店商平台呢,负有连坐责任,就给店商呢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促使他加强对商户进驻店商平台的门槛的审核,从源头上减少了食品安全网购的隐患。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还提到,消费者在某一交易平台购买了出现质量问题的食品时,在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之前,该交易平台需要出面,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以保障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朱毅表示:先行赔付呢对于消费者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消息。这一点呢,也说明了这一次的食品安全法的修订稿和其他的法律之间的衔接是特别好的。已经在实施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关于网购方面的相关规定,他们之间是很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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