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现行法律所规定,涉及监护人公证的相关收费数额大体在数百元至数千元之间不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之规定,具备担任监护人资格之人可经由双方协议以确定监护权益归属,及针对意定监护进行公证的行为,相关的公证费用将依照所在地的具体收费标准来决定。
一般来说,此项收费约介乎于五百元人民币上下。
此项收费主要涵盖了证明民事协议、确认收养关系、证明涉法事实以及证明具有法律意义文书等各类公证事务。
然而,各个省市自治区以及直辖市之物价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状况与需求,在既定收费范围之内制定本地区的具体收费标淮。
同时,这些收费标淮必须报给国家计划委员会备案。
关于已被受理但申请撤销的相关公证事项,若申请人提出此类请求,备方可向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在此之前尚未经过审核的,每一份申请将征收十元的手续费;反之,如已经经过审核,则按照已审核的此类事项的收费标淮的50%收取相应的手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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