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死亡,已离婚的继父母能否继续其遗产
时间:2023-09-19 18:36:38 21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继子女死亡,已离婚的继父母能否继续其遗产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就可以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此时继父母拥有继承权。形成了父母与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继父母有继承继子女遗产的权利。

二、民法典继子女抚养关系能解除吗

民法典继子女抚养关系能解除。

1.因继父母子女一方死亡而终止。

2.未成年的继子女,因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而终止其与继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协议解除。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既然是一种拟制血亲,可以因协议而解除。

三、财产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1.财产继承的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优先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前述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n(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n(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n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n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n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n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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