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诉讼费,根据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确定。
在实践中,各地法院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有的法院将交通事故案件按照财产权案件计算诉讼费,有的法院将交通事故案件,按照侵犯人格权案件计算诉讼费,其中按照财产权案件计算诉讼费的方式计算的诉讼费较高。
按照人格权计算,诉讼费金额较低,并且诉讼费与起诉金额的高低是成比例的。也就是说起诉金额越高,诉讼费越高。举例说明,若起诉金额为10万元的案件,若按财产权案件计算,诉讼费可能会达到2300元左右。
如果按照人格权案件计算,诉讼费仅为600元左右,并且按照缴纳办法,诉讼费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减半收取,或者是在处后期退还一半。
一、车祸有哪些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一)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二)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三)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四)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五)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