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遗嘱是否必须有子女在场
公证遗嘱不需要子女都到场。即使一个子女都不到场,只要遗嘱人到场,公证处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公证员,那么就可以为遗嘱办理公证手续。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公证遗嘱必备条件有哪些
公证遗嘱的有效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三、公证遗嘱的办理程序
公证遗嘱的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个人的身份证明、与遗产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协议书等材料;
2.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3.公证员询问记笔录;
4.制作公证书,当事人签名。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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