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处理对方藏匿结婚证的离婚问题
如下处理对方藏匿结婚证的离婚问题:对方藏着不给结婚证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证明材料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再凭借婚姻关系证明到法院起诉离婚。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多长时间能判
离婚起诉三个月到六个月左右可以判。但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还可能延长审理期限。根据相关规定,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到法院诉讼离婚要带什么资料
到法院诉讼离婚要带如下资料: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代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n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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