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是最高检和公安部门联合出台的司法解释,其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的打击犯罪,根据现有《刑法》及相关修正案制定,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细化规定。立案追诉标准的司法解释是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
一、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司法解释
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是破坏经济秩序管理当中的一种罪名,也是经常发生在是市场交易中的。为了打击相关犯罪,国家根据时代的发展,制定了有关司法解释。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关于此种罪名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二、职务侵占一般不立案案件
职务侵占一般不立案,主要是因为涉案数额未达到法定数额标准。具体来说,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参照下述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规定:职务侵占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不同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不同的,对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可参考《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该规定是为了对经济犯罪进行及时、准确、有效的打击,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针对经济犯罪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全文6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