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生产者承担产品缺陷的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为产品本身质量不合格,造成了当事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并且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一、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多少年
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两年。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二、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三个方面:
1.产品存在缺陷,即质量不合格;
2.质量不合格的产品造成了他人的财产、人身损害;
3.产品的缺陷与财产、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三、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中生产者的免责范围
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中生产者的免责范围主要包括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投入流通时,缺陷尚不存在、当前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等。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四章 损害赔偿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n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n(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n(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n(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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