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问题所提供的药品标准不符合的情况,可以判定为劣药。此外,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更改有效日期的药品、未注明或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或辅料的药品以及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也都是不合格药品。
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可以判定为劣药。
2.被污染的药品。
3.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日期的药品。
4.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5.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6.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7.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如何处理?
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在法律上属于无效的药品,不能继续在市场上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对药品进行储存、养护,保证药品质量,并建立药品有效期的管理制度。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当及时清理,禁止销售或者使用。对于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由药品使用单位承担药品责任,药品经营企业不承担药品责任。同时,药品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处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当向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报告,由药品经营企业负责处理。因此,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当及时清理,禁止销售或者使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被污染、未标明或更改有效日期、未注明或更改产品批号、超过有效期、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等行为均属于不符合药品标准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对药品进行储存、养护,保证药品质量,并建立药品有效期的管理制度。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当及时清理,禁止销售或者使用。对于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药品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处理,应当向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报告,由药品经营企业负责处理。因此,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当及时清理,禁止销售或者使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单位,没收违法产品,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零售药品金额不足一万元,按照一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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