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2010-1-1210:19:05来源:中国审计教育网
摘要:文章从对“公司治理”的理解入手,深入浅出的阐述了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关系,指出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机制中不可缺少的必要环节,并认为应选择强有力的内部审计模式,保持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较高地位,才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鉴证、保证和咨询作用。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人们对于公司治理在公司运作中的重要意义的逐步认识,公司治理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广泛关注。2002年中国证监会和原国家经贸委联合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成为中国企业推进公司治理实践的纲领性文件。人们认识到只有建立一套完整的治理系统,才能彻底解决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当、舞弊和腐败等一系列问题。
公司治理是伴随着现代企业的出现而产生和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形成了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受托关系,公司实际上成为了所有者委托管理者进行营利活动的一种工具,所有者把公司实现利润的全部资源,包括资金、人员、机会全部委托给管理者,希望其充分合理地使用并为股东创造最大的利润,但当公司股东从两权分离中受益时无法避免的遇上了新的问题,即股东在失去了对公司的直接控制权和经营权后,如何能使拥有经营权的管理者们为实现股东的利润最大化而尽职尽力地工作,如何在这种情况下动员、制约和监督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合理运用公司资源等一系列问题。公司治理正是为解决这些问题,确保受托责任关系有效运行的控制机制,由于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与组织之间同样存在着受托责任关系,公司治理也就成为了维护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平衡的控制机制。因此,公司治理的概念应从两个角度来理解。广义的“公司治理”,是指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包括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其他集团)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和制衡机制,即通过建立一套包括正式与非正式的、内部与外部的制度和机制来协调企业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狭义的“公司治理”,仅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和制衡机制,即通过建立一套制度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由此可见,公司治理机制实际上是一种制度性的安排,它是在法律保障的条件下,通过建立一系列内部和外部的规范机制来明确公司董事会和管理者的责任,并对他们履行责任的情况实施监督,防范管理者的不良行为,保障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处理因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而产生的受托责任关系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它不仅借助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为基础所构成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内部治理,而且还有来自企业外部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借助有关制度和机制实施的外部治理,属于企业内外的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实施的治理,其目的不仅仅是要保证所有者利益的最大化,而是要保证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要实现这一目的,公司治理绝不能局限于权力制衡,而必须着眼于企业管理与决策的科学化,建立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在这一系统中,内部审计作为现代企业管理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通过审计活动,可以有效减少舞弊发生,是保障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促进公司治理的完善和良性循环。
一、对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关系的认识
公司治理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总体来说是为了保护股东的利益,并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包括债权人、供应商、顾客、员工、公众等)的利益,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来促使管理层为其利益服务,并对他们履行责任的情况实施监督。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制订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对“治理过程”是这样定义的:“组织的投资人代表(如股东等)所遵循的程序,旨在对管理层执行的风险和控制过程加以监督”。治理过程既要监督、敦促管理者和员工忠于职守、遵守法律、道德规范和社会责任,在组织中建立起一种道德文化,又要要求组织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反对弄虚作假,对国家、对社会、对投资者、对客户和员工负责,公司治理应有助于制定、传达组织目标和价值;监控组织目标的实现情况;确保组织责任制;维护组织价值。为了达到这些目标,在公司运转过程中必须首先制定一整套管理制度,这些管理制度包括各种计划、组织、领导,以及各项政策、规章、制度、标准和程序,这些制度在交付实施后,是否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治理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光有治理结构是无法解决公司治理中存在的所有问题的,建立在科学决策观念上的公司治理不仅需要一套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更需要若干具体的超越结构的治理机制,这就需要内部审计的帮助。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把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并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内部审计作为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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