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属于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因此如果诈骗已经实施的,即使在立案前些已经退款的,诈骗犯罪已经成立,仍属于诈骗。但是因已经退款,在量刑时可予以从轻处罚。
一、涉嫌诈骗一般撤诉了还会被判刑吗
我国的刑法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诈骗罪属于公诉案件,即使被告诉撤诉,会被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会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如果被告得到了原告的谅解,或者已经退还赃款,那法院可能会减轻处罚。但是公安局在调查后仍然会决定是否上报检察院,和原告撤诉民事诉讼无关。
二、诈骗多久不立案就会失效了
诈骗罪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经过二十年不立案就失效了。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3、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三、退一部分钱还能叫诈骗吗?
当然算,所谓诈骗就是在对方不了解的情况下,使用欺骗的手段为自己谋划利益。所以即使是退了一部分甚至全都退了,但诈骗行为已经着手实行完毕了,就已经构成诈骗罪了,退回一部分财物可以使情节变轻,在量刑的时候可以适当减轻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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