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厂房办理不动产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证;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书;7、竣工验收备案表;8、施工红线图或详规图;9、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11、法定代表身份证;12、经办人身份证;13、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14、区地名办关于行政街号的批复;15、人防办准验证。
自建厂房折旧年限
自建厂房折旧年限为二十年。根据法律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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