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合伙企业形式有着不同的债务承担方式:
1、普通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需要承担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
2、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需要承担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
当然,如果该债务是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由于重大过失造成的,则新入伙的合伙人仅以其在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该笔债务的责任。
3、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当新合伙人是普通合伙人时,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当新合伙人是有限合伙人的,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一、两人合伙可以起诉清算吗?
两人合伙可以起诉清算。合伙是指两个以上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承担盈亏的企业组织形式。可以看出,从法律行为和组织形式的角度来看,合伙的主要特征是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承担损益和风险。合伙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组织,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前者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仅限于其认缴的出资额。
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方式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全文6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