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案件中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的方式是:
1、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2、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
3、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经录音录制而成的遗嘱;
5、口头遗嘱,是遗嘱人用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
遗嘱如何写的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条件则遗嘱生效: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4、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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