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如果抵押合同约定了抵押财产不能转让,或者转让须经抵押权人同意等内容也是可以的。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律师补充:
抵押权有一个重要特点即设定抵押的财产不向债权人转移,仍由抵押人占有。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属于有权处分,不以抵押权人同意为生效条件。但是在转让时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行使相关权利,因此遭受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原则上可以对抗买受人,即便买受人已经取得抵押财产所有权,抵押权人仍然可以根据抵押权的追及效力,向受让人主张权利。反之,已设立但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买受人,买受人就取得了无权利负担的抵押财产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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