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代理权,却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的,处理方式是:1、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2、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有效;3、善意相对人撤销合同的,合同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没有代理权签订的合同一定是无效合同吗
没有代理权签订的合同不是都无效,有一种无权代理叫表见代理,就是虽然没有代理权限确有存在使他人相信代理人享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且相对人不知道他没有代理权且尽到了交易上合理的注意义务,并且权利外观的形成的责任可归咎于被代理人的。表见代理的合同属于有效合同,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全文5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