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丢失的赔偿标准如下:保价快递丢失可以获得保价额的赔偿,未保价则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超过寄件费用的三倍。此外,快递公司可以拒收以下情况的快件:收件人信息不清、寄错收件人、有额外费用、发生破损或丢失、发生混包、寄件人填写的详单有明显涂改或不完整。
快递丢失赔偿标准如下:
1、如果寄件人对快件进行保价的,快件丢失后快递公司应当按照保价额进行赔偿;
2、如果未保价的,则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最高额不超过寄件费用的三倍。
快递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拒收:
1、收件人信息不清,没有找到收件人,没有联系方式,可拒收;
2、寄错收件人,例如发件人要寄给一位客户,但写了另一位客户的信息,那么另一位客户收到快件就可以拒收;
3、有额外费用,收件人不愿意接受额外费时可拒收;
4、发生破损或者丢失或者延误或者混包,发件人或快件索赔权持有人需要与快递公司确认处理方案而暂时拒收快件;
5、寄件人填写的详单有明显涂改或者不完整的,可以拒收。
申通快递丢件怎么赔偿标准
申通快递丢件的赔偿标准如下:
1.对于保价的邮件快递,按照保价的金额赔偿;
2.对于保价的邮件快递,按照当事人遭受的实际损失来陪,但最高赔偿额不能超过收取的资费的三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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