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际损失的核算办法,我们是基于双方在履行合同时由于对方违约而导致合同无法按期正常执行这一前提条件展开计算的。在此基础上,我们提供了以下三种用于评估实际损失数额的具体操作方式供您参考:首先,若在合同签署之初并未设置违约金的相关条款,但明确规定了在违约情况下所应承担的损失费用赔偿标准的,则实际损失可依照此标准进行核算;其次,在合同中既没有设置违约金的相关条款,亦无明确规定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费用赔偿标准的情况下,我们建议您依据相关的付款凭证以及书面证据作为支撑,与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以达成共识;最后,若经过上述努力仍未能就实际损失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您有权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最终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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