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娩出时为死体时,视为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继承份额返还给被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根据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一、遗产分割要保留胎儿份额吗
遗产分割是要保留胎儿的份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故腹中胎儿依法享有遗产继承权,如腹中胎儿顺利出生,则可依法取得该继承遗产。
二、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方法有:
1、胎儿出生时为活体的,保留份额归婴儿所有,可由母亲保管;
2、胎儿出生后不久死亡的,保留份额归婴儿所有,但应当由死婴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3、胎儿出生时为死胎的,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重新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遗嘱可以为胎儿保留份额吗
遗嘱应为胎儿保留份额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且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视为该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所留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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