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补缴,包括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个人未按时足额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管理部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集体补缴以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的公积金等。
公积金是允许补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包括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个人未按时足额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管理部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集体补缴以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的公积金等。
住 房 公 积 金 补 缴 政 策 : 哪 些 情 况 可 以 补 缴 ?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对于一些职工来说,由于各种原因,如离职、调动、辞职等,可能会导致住房公积金缴存出现断缴或者漏缴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实行了住房公积金补缴政策,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进行住房公积金补缴:
1. 离职、调动、辞职等情形,造成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出现断缴或者漏缴的;
2. 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3.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冻结或者注销,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补缴政策对于职工来说具有很大的帮助,不仅可以弥补之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缺陷,还可以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供更好的保障。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应当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住房公积金补缴政策有助于解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出现断缴或漏缴的问题,保障职工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离职、调动、辞职等情形以及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进行住房公积金补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应当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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