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缴物业费需要缴纳滞纳金吗?
欠缴物业费不一定需要缴纳滞纳金,主要看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有无约定,如果有约定滞纳金就是需要支付滞纳金的,如果没有约定就是没有的。如果造成损失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没有约定的按照损失赔偿额的标准来确定。并且,法律规定,违约金如果超过损失的30%,违约方是可以请求进行降低数额的。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物业费欠缴多久会被起诉
物业费欠缴随时会被起诉。物业公司可以先行与业主进行协商、发出催缴通知,经催告业主在合理期限仍未缴纳的物业公司可以作出起诉业主的决定,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承担违约滞纳金等损害赔偿。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三、物业费包括哪些项目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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