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更多的保护不等于更多的补偿。
为了赚取更多的代理费,市场上一些车险机构以“多保多赔”为诱饵,误导车主。其实,“多保险、多赔偿”是一种包庇代理人的行为。由于各家保险公司的成本和返利不同,一些经销商会采用各种方式让车主购买一些返利较高的保险。但是,保险公司有一套理赔的损失标准,不以保险金额为依据。律师提示:在投保时,车主应该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和对车辆的保护程度。如果经济实力比较强,车子比较好,可以投保玻璃破碎险、车辆划伤险等。一般来说,新车可以避免这些风险。而如果是国产车,老旧车,你可以保一些这个保险。至于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的选择,由于交通强制险的投保金额增加到12万元,商业三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20万元,投保金额也可以达到30万元以上。但对于新车来说,价格可能更高。在防盗救援方面,如果车主的车是带防盗系统的高档车,可以考虑不买,而有热门车型的车主则需要三思而后行。”
目前,强制交通保险是车主必须投保的一种保险,其他保险,如车损险、盗窃险、免赔险等,都可以自由选择。修理多少不等于补偿多少。
一些车主索赔时,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车主自己在车库修车,然后拿收据到保险公司索赔,但有时保险公司确定的损失金额会与车主的维修费用相差很大,索赔无法涵盖这么多的维修费用。
律师提示:上述情况确实会发生,因为一些保险公司委托汽车修理厂调查车辆损坏情况。如果汽车修理厂不是很正规,他们会高估汽车修理的费用。在这个时候,如果保险公司觉得不合理,投保人就很难理赔。所以车主在选择保险产品时,应该选择有实力的保险公司。这些保险公司服务能力强,理赔人员充足,有一套规范的理赔标准。那么车主维修费用的估算就更合理了。”
3。
如今,许多保险中介网络在互联网上列出了所有汽车保险产品的价格。消费者可以直接在网上比较各个公司的产品价格。一些消费者会选择保险费用很低的产品,但有时如果价格便宜,就不会有好的产品。本来可以全部赔偿的,到损害确定后,最后只能部分赔偿。确定损坏的费用和实际的维修费用相差很大,所以我不得不自己掏钱来修车。
律师提示:众所周知,车险产品越来越同质化,消费者自然会通过比较价格来选择产品。而且,如果车险产品通过普通实体中介销售,保险公司给予中介的回扣必然会转移到消费者的最终价格上。虽然业内有规定,保险公司给中介的回扣不超过19%,但一些新公司或小公司只靠价格吸引客户,会加大回扣力度。通过网购,消费者可以真正享受到低价,因为网上中介会把原实体中介的返利让给消费者。但消费者也应该考虑产品的性价比。价格可以低一些,但服务一定要周到,理赔速度快,理赔力度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危难中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4。注意保险单和发票的真实性。
车主在选择购买保险时,很难自行判断保单的真实性。一些不良保险中介机构在代车主办理保险业务时,所使用的保单、发票都是不规范的假保单、假发票。律师提示:首先,检查保险单上是否有手写的标记。如果有的话,那就是假的,因为现在所有的保险单都是机器打印的,而不是手写的。其次,现行车险发票是带有水印的税务专用发票。最后,每家保险公司的保单都有自己公司的业务章。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