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领取丧葬费,在丧事结束后,可以凭借死者火化单、社保卡等到单位申请,顺利的话,在几个工作日之内,这笔钱就会打到家属当时提交的银行账户上面。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医院预交款收据丢失怎么办
办理出院时提供患者、交款人、办理出院手续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写明原因;如住院时交的是支票,还需要提供开具支票的单位证明信,证明信上要注明患者姓名、支票号、金额。住院结算科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补办,补办的住院预交金收据上需要经办人签字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全文7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