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描述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等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但必须出示拘留证,并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对被拘留的人进行讯问。人民检察院负责提起公诉,并对侦查、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人民法院负责审判,但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公安机关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等工作。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公 安 机 关 的 职 责 范 围 是 什 么 ?
公安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法机关,其职责范围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人民,保护财产,维护社会稳定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安机关受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本级人民政府领导。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涉及多个领域,包括刑事犯罪、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户政管理、网络安全、环境保护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这段话强调了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等工作中的职责,以及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和审判由哪个机关负责。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公安机关在拘留人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对被拘留的人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情况,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法机关,其职责范围涉及多个领域,包括刑事犯罪、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户政管理、网络安全、环境保护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刑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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