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洗钱行为并受到五年惩戒的事宜,若案件至今尚未了结,那么在五年的惩戒期结束之后,您仍然暂时无法办理新的银行账户。
在此情况下,敬请您耐心等候案件的最终审判结果。
倘若法院判定您无罪,届时您便可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申请解除相应的惩戒措施。
《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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