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业怎么为员工缴纳社保
公司停业,只要单位尚未破产清算和注销的,单位缴纳社保的义务就必须要履行。
企业如何为员工缴纳社保:
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
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由于各地的开立企业社保帐户所需资料不一样及办理增加员工社保手续也不一样,政策也经常调整,所以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
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一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对孕妇没有特别规定。
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此,你停业、歇业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还必须在税务机关进行停业、复业登记。具体办法见《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说明停业的理由、时间、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如实填写申请停业登记表。
第二十条税务机关经过审核(必要时可实地审查),应当责成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结清税款并收回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发票不便收回的,税务机关应当就地予以封存。
第二十一条经核准停业在15日以上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当相应调整已经核定的应纳税额。具体调整的时限或额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依法补缴应纳税款。
第二十三条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登记申请,经确认后,办理复业登记,领回或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薄及其领购的发票,纳入正常管理。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
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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