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上诉的步骤是需要向法院提交上诉状,等待法院的立案审查、排期开庭、开庭审理和宣判。一般民事纠纷上诉后的开庭时间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时间的。
一、民事纠纷上诉的步骤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二、一般民事纠纷上诉后多久开庭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一般民事纠纷上诉后的开庭时间。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三、民事诉讼上诉提起的条件是什么
1.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2.由案件的当事人提出;
3.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等;
4.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n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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