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罪是否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
医疗事故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所谓过失,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到自己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已经预见到自己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二、认定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构成的条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医院如何防范医疗事故
医院防范医疗事故的办法有:
1.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2.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对诊断、治疗、护理、药事、检查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3.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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