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异地。离婚后,对方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还在外地居住的。那么可以向对方户口本登记的所在地,或对方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后,对方仍然不履行责任和义务的,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
行政案件可以异地起诉吗
行政案件可以异地起诉。
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及实行集中管辖和交叉管辖的地方,可以异地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包括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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