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定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父母的结婚证。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提交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2、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3、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有的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个月内进行办理,有的可能时间长一点,但一定注意办理的时间,不能太拖太懒,不然就耽误事情了。
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自然要带着宝宝起好的名字,宝宝的名字一定要经过两人的商量决定,出生证明一旦办理发放是无法更改的,会有不必要的麻烦,还有避免一方做主,另一方不知道,引起家庭纠纷矛盾。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①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②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
①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二、结婚证遗失的补办手续
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全文6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