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不转移档案应该怎样应对问题
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转移档案,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也可以因此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二、档案转移的合法程序是什么
1.持身份证、报到证材料来人才中心或原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2.原则上由本人前来办理档案调出,确需他人代办的,需出具由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有效证件。
3.结清档案管理费。
三、用人单位转移档案是多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需要在十五日内完成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办理工作,所以转移劳动手册以十五天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n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n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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