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诉讼应提供的证据:企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如为副本,须与原件核对并注明,原件退还)、开户银行及账号。原告和被告的姓名必须与营业执照和合同章一致。如有不一致之处或被告主体发生变更、合并、关闭等情形,需要进行说明,并提供被告确切所在地。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必须载明代理事项和权限。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电报、信件(包括信封)和图表;修改和补充合同的协议、合同及其他附件;合同签订地点及其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并检查副本。
离婚案件应当提供哪些证据?
婚案件应当提供哪些证据?
离婚案件是指夫妻双方对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发生争议,或者虽然对解除婚姻关系没有争议,但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住房等问题上存在争议,其中一方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据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需要提供下列证据:
1、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的证据。包括:
(1)结婚证。结婚证丢失的,由婚姻登记机关查婚姻登记档案后出具婚姻证明,无婚姻档案的,由单位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2)事实婚证明。
2、有关夫妻感情状况的证据。包括:一方动粗、动手伤人,要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单位证明或者当地组织、居委会证明;一方有外遇,要提供单位的处分决定,单位证明或当地组织证明;隐瞒婚前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要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婚前治疗医院的证明及单位证明或当地组织证明。
3、双方对子女抚养归属有争议的提供下列证明:子女年龄证明;子女主要跟随谁生活,要提供当地组织证明。离婚后哪一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有利。包括经济收入、住房、身体状况证明(指不利于孩子成长的疾病诊断证明)。限制行为能力的子女选择父母抚养要有书面明示。
4、对婚前婚后财产有争议的,要提供:购物发票;双方婚前对财产有约定提供约定证明;存款存折或存款的银行所在地、帐号等。
5、对住房有争议的,要提供:承租契约或产权证;本人或对方有无其他房屋证据;单位对离婚后住房使用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全文9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