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回迁房屋房产证需注意哪些事项
办理回迁房屋房产证需注意以下事项:
注意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注意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约定取得两证的注意核验是否齐全;注意约定办理回迁房房产证的期限与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办理回迁房房产证的程序
回迁房办理房产证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旧房拆迁作价凭证、原房屋所有权证、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税费缴纳凭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三、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房屋性质不同
商品房是指由开发商自行开发建设的房屋,属于市场化商品,产权归购房者所有。而回迁房是指政府为了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而进行的城市更新项目,将原有的老旧房屋拆除后,为原居民提供的新房,产权归居民所有。
2.房屋价格不同
商品房的价格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价格相对较高,而回迁房的价格相对较低,是政府为了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而提供的一种福利。
3.房屋面积不同
商品房的面积一般较大,户型多样,而回迁房的面积相对较小,户型相对简单。
4.其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n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n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n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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