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刑事和解治安处罚的程序,刑事转治安处罚的程序:请示上级批准,应该是以书面的请示文件报送审批,同时要把该具体案件的全部卷宗资料交给上级机关作为审批的依据。而不是简单的电话请示。但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先用电话口头请示然后补报请示和案卷,只要上级机关追认,也是可以的。一般的治安行政处罚在内网上也是只有简要情况,不会有“笔录”的。
一、立案前的调查是怎样进行的
立案前的调查主要是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己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及时审,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必要时可以请控告、检举人或单位补充材料,司法机关也可以派人直接调查、或者配合有关部门联合调查。经审,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填写《立案请示报告》,经领导批准或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并报上级机关备案审查。
二、偷税漏税的调查程序是怎么样的?
税务机关查税的基本程序是:
1、选案:根据案源信息筛选,决定是否立案
2、立案
3、检查:结果制作《税务稽查报告》。实施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
4、审理:检查完毕,检查的部门应当将《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证据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审理部门审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审理部门接到检查的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15日内提出审理意见。但下列时间不计算在内:
(1)检查人员补充调查的时间;
(2)向上级机关请示或者向相关部门征询政策问题的时间。
案情复杂确需延长审理时限的,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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