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合同效力是有效,但原所有权人可以请求无处分权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善意取得需要受让人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受让,并依法办理了登记或实际交付的手续。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一、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是什么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一)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
(二)取得百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
(三)受让人必须通过交换而取得财产。
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占有的他人财产转让给第三人,若果第三人为善意,则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该财产的原所有权人不得再向第三人请求返还。
二、动产善意取得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动产善意取得的成立要件如下:
(一)出让人无权处分;
(二)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
(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四)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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