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的公租房需要申请居住登记、居住证或者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进行申请。如果是西安的高新区和港口区的公租房,只能在网上申请。出租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审批程序是由当地的社区受理的,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以及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公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租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项目申请和分配都是由经济开发区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负责。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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