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
为了保证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居住的稳定性,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不低于2年,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仍需租赁的,运营机构应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续租,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主要优点是什么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主要优点有:
(1)住房的适配性更高,公共租赁住房可提供大量适应青年职工需要的小户型住房和集体宿舍;
(2)居住的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更高,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支持的专业机构经营管理,提高了租赁的专业化、规模化水平,能够提供相对租期稳定、安全可靠、清洁卫生的租赁住房;
(3)社会管理服务方面配套健全,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可在户籍落地、入学等方面享受相应配套政策。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单位可否发放租赁补贴
为减轻承租人租金支出负担,符合一定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公共租赁房租金;如果用人单位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发放租金补贴的,应直接支付给出租住房的运营机构。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后是否可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后,承租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条件的,仍可按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不计入承租人(单身或家庭)的现住房面积,但承租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必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来源有哪些
采取多种方式筹措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目前主要渠道有:
(1)结合旧城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居住社区建设等项目,单独选址,集中新建;
(2)在新建、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其它新建的保障性住房中,经规定程序批准转化;
(3)按有关规定,综合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适当集中新建;
(4)对于因产业结构和城市结构调整而闲置的厂房、仓库、办公等非居住用房进行改建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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