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幼儿食物中毒患儿父母状告幼儿园赔偿
时间:2023-06-07 21:53:09 27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两岁幼儿在幼儿园中食物中毒,迁延半年尚未治愈,孩子父母愤而将幼儿园起诉至法院。4月26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原告洋洋的法定代理人诉称,洋洋于2009年4月6日入某幼儿园,2009年4月24日该幼儿园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包括洋洋在内的很多孩子出现发烧、感染性腹泻等症状。自出现发热等症状后,洋洋先后在北京市内多家儿童医院接受治疗,直到2009年10月13日才化验正常,但仍未痊愈。另外,在半年的治疗过程中,洋洋大量用药并长时间治疗,打乱了其正常生活,对孩子幼小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的损害。至今,原被告双方就赔偿问题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认为其在被告处因食物中毒产生损害,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经济损失,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共112896.8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全文3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是由肇事方承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
    更新时间:2024-01-22 17:15:06
查看误工费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误工费 最新知识
针对两岁幼儿食物中毒患儿父母状告幼儿园赔偿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两岁幼儿食物中毒患儿父母状告幼儿园赔偿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