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没有老婆的名字可以卖吗
如果购房行为发生在贵夫妇婚后,即便该房产并无尊夫人之名讳与诸位共列其中,依旧必须获得尊夫人以书面形式所给予之认可方能完成出售过程。
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指出,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全部收入,依照特定条件分为法定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两大类:其中
(一)包括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动酬劳;
(二)涵盖生产,经营以及投入的资本所产生的盈利;
(三)囊括知识产权带来的权益;
(四)暂不考虑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的情形下,遗产或遗赠财产均应视为共同财产;
(五)其余尚未明确归属共享的合法财产亦应纳入共同财产范畴。
鉴于此,若该房屋为尊夫妻共有财产,任何对其的处置行为都需尊夫人的知情且书面同意。
假若属于个人财产,则无需尊夫人之首肯即可进行相应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可以加名字吗
第一,关于婚前购房能否在婚后将女方纳入产权人之列的问题。
男方在婚前所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专属财产,然而在婚姻关系确立之后,如能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上加上女方的姓名,那么该房产就会转化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一旦夫妻生活面临破裂,则需要按照夫妻共有财产的标准进行划分和处理。
在法律中,对于房屋权属的确立以相关部门的登记为准。
第二,关于即使是在婚前由个人独立购买的房产,若在婚后把妻子的名字写入所有权证书这一范畴。
实际上这是对妻子的一种无偿赠予行为,表现为夫妻之间对于婚前财产的归属范围进行了重新规划,因此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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