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坏账损失: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如债务人死亡或破产,则该部分款项无法收回,故确认为“坏账损失”。
2。坏账准备:预计可能无法收回的部分为提前计提的坏账准备。
本公司预计未来部分金额不会收回,并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借方:资产减值损失
贷方:坏账准备
当损失确实发生时
借方:坏账准备
贷方: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的计提能够反映资产负债表时点的实际价值,不再影响资产负债表损益。
学生可能对坏账准备仍有模糊的概念。让我们引用网上学校杨萍的例子来帮助你更生动地理解坏账准备的概念:
例如,如果你将来想出国,出国的费用估计是50万元,那么你的父母每年会为你省一笔钱作为你的出国基金,但是我们出国的时候是平的,我们会用父母预先存起来的海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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