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怎样好
夫妻离婚时可协商决定孩子的探视时间,如无法达成共识则有法院裁决。
若父母一方探望可能损害孩子身心健康,法院将适时中止探望权;待条件合适,再恢复探望。
倘若抚养方拒绝协助另一方探望孩子,法院可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然而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孩子一人一个还需要抚养费吗
离婚之后,对于由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其基本生活所需与教育支出的部分或者全部,具体的费用额度以及支付期限,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则需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在此过程中,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并不影响子女在必要时刻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诉求。
针对这一问题,尽管双方各自抚养一名子女,但并不能因此而改变他们共同对每一位子女所负有的抚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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