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继承遗产继承人是否需要亲自到场
时间:2023-12-25 14:45:56 11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公证继承遗产继承人是否需要亲自到场

对继承权进行公证时,一定要到场的人是继承人本人,其他人如被继承人、其他继承人等不一定要到场,而继承人本人需要提供能证明有继承权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二、公证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一般情况下,公证继承的手续基本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

2.由所有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除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外,还应向公证处提交遗产的产权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还应当提交遗嘱。

3.不继承财产的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应当书面作出放弃继承权的承诺或声明。

4.由公证机关制作继承权公证书,证明继承人拥有合法继承权。

三、继承公证手续费多少钱

继承公证手续费多少钱需要根据继承受益额的比例分段累加计算:

1.受益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2%收取,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按办理公证时受益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

3.50万元以上至500万的,减半收取元(含500万元)的部分,按0.6%收取;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

4.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

按办理公证时受益财产的市场价值为受益额计算。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n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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